崇州市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方

发布时间:2017-11-14 11:57:49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对于实现充分就业、增加税收、推动科技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起着重要作用。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10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在成都市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方案。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崇委办〔〕48号

  一、基本原则

  1、在我市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和单位,凡是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相关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奖励、补贴)的,我市按成都市支持(奖励、补贴)金额的50%再次给予支持(奖励、补贴)。

  2、已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企一策)的企业或单位,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再重复享受支持(奖励、补贴)。

  二、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充分激活创业资源

  (一)多维度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打造草根创业新生态

  3、依托崇州“互联网+”众创空间,打造专业孵化平台,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集人才培养、技术提升、商业模式指导、商务服务、法律保障、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投资、政策申报等孵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4、支持建设虚拟微创业园区,提供依托互联网的孵化服务,扶持小微企业创业者。(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5、打造特色孵化载体。启动打造30万平方米大数据产业园,共建大数据人才认证培训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逐步形成面向全国的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牵头单位:市经开区)

  6、鼓励崇州本地资本参与创建创业孵化载体,激发本土创新创业热情。对本地初创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其规模、环境、工位、导师等指标,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7、支持微创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整合社会闲散资源,依托IPC公共基础数据平台,搭建电商共享平台,降低创业成本。(牵头单位:市商投局)

  (二)促进创业主体多元化,汇聚创业发展新力量

  8、对在我市创办的科技型创业企业或入住本市创业孵化载体的入孵企业,根据创业团队综合能力、项目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等综合评分评估结果,按照优秀、优良、良好、合格四档,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其中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政策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企业,按照优秀、优良、良好、合格四档,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3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9、鼓励大学生创业。对注册成立3年内、入孵经我市认定载体的大学生初创小微企业(团队)发放“企业服务券”,按《崇州市关于鼓励信息消费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补贴标准抵扣相应入驻载体房租,同时对在本市注册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按照第8条给予支持。鼓励通过“成都市青年大学生创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申请创业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人社局、经开区,排第一位的是总牵头单位,下同)

  10、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经认定,首次实现本土产品年度电商销售额,生鲜农副产品达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额2%的一次性奖励;加工型农副产品达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的一次性奖励。单次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发局、供销联社、市商投局)

  11、鼓励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鉴定(登记),推动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经评定,小微企业每申请一项发明专利补助元,每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补助元,单个企业知识产权补助累计不超过3万元;每通过一项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奖励研究经费3万元,每完成一项成都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奖励2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三)保持众创宣传活动热度,营造全民创业新氛围

  12、以“创业天府?菁蓉汇”崇州专场活动为契机,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路演、创业论坛、成果展会、创业大讲堂等各类公益活动,实现以“大数据”为特色的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常态化,全力推进入选项目在崇州落地发展。对经认定的大型活动,按单场给予最高3万元经费补贴。单个机构年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13、大力支持“现代农民创业辅导”活动。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家团队深入到社区、村镇举办系列“现代农民创业辅导”讲座和咨询活动。(牵头单位:市农发局)

  14、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从小学教育开始抓起,形成全社会参与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氛围。结合崇州特色,开展“全民创业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接受创业咨询。(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创新共享服务模式,提供创新驱动新支撑

  15、搭建大数据特色的公共基础数据平台、测试、验证、展示工具平台,构建全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引入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第三方公共服务,面向并惠及小微企业。鼓励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平台,参与实现数据的流动和共享,对购买共享服务的小微企业、创业团队给予资助,按购买服务支出费用最高20%使用“企业服务券”进行支付,每年每家企业用券额度最高3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三、创新融贷机制,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充分开发信用资源

  (五)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促进小微融资渠道多元化

  16、设立我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引导性参股或跟进投资等方式,筹建创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我市处于初创期、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投局)

  17、推出科创贷与壮大贷,两种全新的、无抵押贷款模式为研发型企业提供新型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18、基于大数据技术,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小微融资交易便利化。加强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公示和使用,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服务功能,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网络共享和信息查询,降低金融机构信用调查和管理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19、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和股权众筹等投融资机制,积极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市场等拓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完善银科对接系统建设,搭建银科对接平台,推进银行业机构科技支行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四、实施人才战略,充分挖掘人才资源

  (六)实施小微企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促进专业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加强政府引导,依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类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知识更新培训,借助继续教育基地、博士后工作站、高校、科研院所完成各项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大数据、电子信息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21、鼓励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崇州创业创新,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参照《崇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评定管理细则(试行)》(崇组发〔〕19号)和《崇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引进人才享受特定工作及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崇组通〔〕20号)等文件规定,在管理期内享受每年5万元的补贴、每月元的租房补助和健康体检等待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22、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人才和团队,在我市承担对经济科技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前3年的租金。对入选人才创业企业参加科技保险的,可按其实际保费支出最高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人才办)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优化发展环境

  (七)完善小微企业政府服务体系

  23、在智慧政务建设任务中,整合小微企业网络政务服务功能。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用户体验,推动政府部门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移动终端APP平台,整合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政务服务,引导小微企业网上缴费,简化行政办理手续。(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

  (八)完善小微企业中介服务体系

  24、建设小微企业中介服务网络平台。鼓励各类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创新平台入驻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或低价为小微企业提供“订单式”政策咨询、创新创业、管理诊断、知识产权、投资融资、财务指导、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5、对在我市从事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检验认证、知识产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1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九)完善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工作体系

  26、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全面梳理国家、省、市涉及到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进行绩效考评。(牵头单位:市目督办、市经信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本方案由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发局、市商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操作办法另文规定。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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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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